广东莱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三期工程 建设项目节能评定服务招标公告
Release Date:
2025-01-06
一、招标条件
广东莱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三期工程正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现就本工程的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2900.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000米。项目主要建设生物药品制造及试验厂房与配套设施、购置专业化仪器设备等,用于开展创新药物与器械评价研究与产业化。
三、服务内容
编制节能评估报告,通过评审或审批。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服务的专业资质;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 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3) 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过程中要遵守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不得有私下接触或贿赂采购人等不廉洁行为,如有发现,将取消参与我司所有采购的资格;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10、投标时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五、投标保证金
1、凡参与投标人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 户 名:广东莱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化太平支行
账 号:44050156160200000288
另汇款需备注:节能评估招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需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投标保证金退还及没收
2.1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定标,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2未中标且无任何违规事项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定标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3投标单位出现但不限于下列违规事项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再退还,没收归我公司所有:
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又无故撤销影响公司招标秩序的;
②投标人违背公平竞争理念存在串标、恶意中标、非廉洁行为迹象,经我方查证属实的(非招标方要求进行澄清报价,投标方标后私自询价,二次报价的,根据情况严重情况扣除相应投标保证金);
③无故放弃中标影响公司招标秩序的;
④无正当理由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不签订合同的;
⑤合同签订时违背投标承诺向招标人提出不合理的附加条件的;
⑥不签署廉洁合作承诺书的。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07日08时30分至2025年01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5日17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版5份和电子版1份。纸质版递交至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创业路65号,电子版文件发送至tender@lewwin.com.cn邮箱。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由招标方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广东莱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莱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 18688447085、020-87998815
钟小姐 15914208650、020-87998532
邮箱:tender@lewwin.com.cn
招标人:广东莱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01月06日